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有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控制。
二、财务管理体制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院财务工作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审签制度。学院总务处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和指导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三、经费收入管理
1、学院收入是学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的范围和标准,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的统一管理。未经学院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自行收费,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2、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院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四、经费支出管理
经费支出的基本原则:科学预算、勤俭节约、合理开支。
1、学院各部门应根据预计需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送总务处,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预算计划,报主管院长审核,方可开支。
2、严格经费审批制度,坚持执行“一支笔”的审签制度,禁止多头审批。所有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人员审核,并送财务主管审核,再经主管院长审批,方可报销。
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主管院长审核批准的项目限额内开支使用。
4、基建经费,根据批准的基建预算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规定支拨基建费用。小型基建及维修项目应编造用款计划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支。
5、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一律由主管院长批签,回院后应及时按规定向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6、物资采购人员为购物借款,由总务处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采购人员完成采购任务,应及时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7、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借款,须由科室负责人先批注意见后再交主管院长批签,不得越级批签。
8、凡经学院批准的各种在职学习,应履行有关手续,经审核后,按照有关经费规定进行借款和报销费用。
9、上报分配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由主管院长批准使用,各部门接待费用需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开支。
10、经学院领导批准,在院内承办有关会议,确需学院适当补贴的,必须事先列出详细经费预算,报主管院长审阅,并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补帐的经费主要用于会务开支。
11、严格控制行政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活动经费的支出,严禁公款旅游。
12、严格按标准接待来访客人,超标接待费用由接待者个人承担。严禁用公款接待客人进入娱乐场所。
五、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物资验收、入库、领用、转让、报废和登记制度。
1、预算计划内的日常消耗物资由职能部门报主管院长批准组织购买,外出采购的必须两人以上方可。
2、加强和规范学院教学设备、设施、图书、办公家俱、大宗物资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莆田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根据需要,报主管院长并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准确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送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送市政府采购办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3、经批准可由学院自行组织的设施、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学院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采购管理工作,并由总务处负责具体工作,总务处在院主管院长的部署下,拟订有关计划,制定实施办法,并报院务会议研究确定,并在院领导统一领导下,在纪检人员监督下,做好有关工作。
4、健全完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交易活动管理监督的通知》,严格执行国家建筑物招投标法,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预防并坚决制止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
六、会计凭证、帐票、报表及会计档案管理
1、财务人员庆按照财务制度和学院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人员应按时向主管院长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
4、财务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簿、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册、归档管理。
七、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院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院财务部门领导必须对学院负责,要对开支各项费用凭证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3、学院财务部门有权对学院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4、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法规,认真执行本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得办理任何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本规定的财务收支,否则,将追究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