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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2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书法、国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作者:/来源:】 【阅读: 次】 【打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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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教院 [2012] 17

 

关于举行2012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书法国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事务办、文教局)、各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弘扬祖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推动民族书画事业健康发展,展示和提升我市教师的文化品味和艺术素养,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12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国画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要求

1.书法作品书写名人关于道德、修养、能力和教育方面的名言、警句等。

2.国画作品表现爱国主义、勇于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格式要求

1、毛笔书法作品统一尺寸50㎝×150㎝,一律横式。落款、题名、印章应完整。

2、中国画作品统一尺寸50㎝×50㎝,山水花鸟人物均可。落款、题名、印章应完整。

3、书法国画作品应以工整细腻表现手法为主,粗制滥造作品不予评选。

三、作品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不要装裱。

2、参评老师务必于510前将作品送达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艺体教研组刘启扬老师(系电话: 137060866872381823)。

3、以校为单位统一选送,各校选送作品不超过三幅,并由校教务处盖章方有效。

四、评奖办法

1、我院将聘请书画界专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作品一部分由我安排展出,届时请获奖作者及各界参观交流。                             

 

 

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国画、书法作品  评选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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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莆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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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012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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