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中心 >> 学科带头人培训 >> 培训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 【打印【关闭窗口】

 

 

莆市教院 [2011] 1

 

 


关于做好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培养对象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老师 :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莆田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96名,其中中学语文33名、中学数学33名、中学英语30名(附件1)。

二、考核内容、要求和办法

1、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训考核内容由理论研修课程学习、课题研究、教学实践三个部分组成。理论研修课程学习考核包括出勤、学习态度、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课题研究考核包括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撰写等情况;教学实践考核包括承担研究课、公开课,举办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学生等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情况。培养对象应提供与考核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附件2)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要认真填写《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考核表》(表式见附件3),并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用电脑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于集中考核时送交我院轮训部。

32011222上午900在市进修学院集中布置考核事宜,请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4、考核时间初定于20114-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结业证书的发放

培养对象经考核合格,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在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中开展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莆教[2010]22号)精神和要求,对取得《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结业证书》的培养对象,将由市教育局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专门的评审工作,对培养对象在培训期间和培训后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经认定符合条件者授予“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

22月份集中、4-5月份考核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结业花名册》

      2.《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考核内容》

 3.《莆田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考核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科带头人  培训  考核  通知

————————————————————————————

抄送:市教育局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011120日印发

————————————————————————————